猩红降临_第三百零二章 杀死他,或被他杀死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三百零二章 杀死他,或被他杀死 (第3/4页)

,全部颤栗着跪倒,向着伟大的识者之颅,表现出了自己最虔诚的一面。

    ??「我以猩红的名义,前来拯救你们......「

    ??「一个代价,一个请求....「

    ??」......「

    ??人头挂件的声音从城市的高空降临,带着神圣的气质,传递进了每个人的心底。

    ??猩红!

    ??他们通过伟大的识者之颅,平息了内心里的疯狂与怒火,又在它的教诲之下,知道了这世上还有比它更为强大的存在。

    ??他们不能不抛弃以往的信仰,向着识者之颅膜拜。

    ??因为一旦表现出了不满,便会有猩红色的厉鬼,如同噩梦一样降临,撕碎眼前的一切。

    ??........时候,甚至还会帮你把内裤洗了!

    ??一者表现仁慈,满足你的请求,另一个则表现出凶厉,撕碎一切的不敬。

    ??这使得混乱的精神壁垒之中,有关猩红的传说越来越多,所有的神秘组织,在他们面前,都可以说一触即溃。

    ??只是......

    ??这样的局面如果发展下去,或许猩红确实很快就会成了混乱人群之中,最大的信仰,但结果却是,就在识者之颅征服了两三个城市之后,一只神秘的小队,出现在了它们

    ??的面前,来者出示了证件,很平静的向它们表示:「你们违法了基金会的规定,我们是来请你们主动跟我们前往收容中心的。

    ??凄厉的幽灵贵妇,第一时间便要上去撕碎他们。

    ??识者之颅却忙劝住了她,只是有些愤愤的道:「我们出现之前,他们争斗不休,甚至引发了神秘层面的各种战争基金会一直没出现。

    ??「我们过来了,让他们再度变得安全,你们却要带我们走?

    ??「......「

    ??「那你们走不走呢?」

    ??基金会派过来的小队,只是安静的看着它们。

    ??他们收到的指令,便是以最快的速度制止并带回它们,关键的时候可以直接摧毁。

    ??只是每个人都知道,倘若直接摧毁它们,便会立刻引来猩红的愤怒,所以,能用温和的方法解决,才是最好的方案。

    ??可如果它们反抗的话......

    ??「走!」

    ??识者之颅的反应出人意料:「你们代表秩序,当然要听你们的,只不过我也有条件。」

    ??它一脸傲然的提出了自己的条件:「我可以跟你们去收容中心住段时间,但我要求最好的代价。」

    ??「收容我的盒子,起码也得是黄金打造的。」

    ??「还有我这位同事.....」

    ??它眼神瞥了一下幽灵贵妇,道:「她身份也不一般,想要收容她,起码得用镶了红宝石的瓶子,盖子上要还戳几个洞,用来透气!

    ??」......「

    ??这支收容小队,怀着一种诡异的心情,满足了它们的条件,并把它们带了回来。

    ??直到任务完成,他们都觉得难以置信。

    ??这可是最高级别发放下来的s级任务啊,居然只用了一只黄金打造的盒子,一个镶了红宝石的瓶子就搞定了?

    ??......

    ??......

    ??而同样的,荒野之上,由秩序教会如今仅存的一位骑士森森,打造的超级军团,也已经迎来了巨大的阻碍。

    ??身为战争恶魔,又有着猩红的名义加持,这使得森森在荒野上的行动,顺利到了无法想象,哪怕只是一群曾经倍受欺压的奴隶,在战争恶魔的影响下,也会很快就成长为强大的战士,而猩红的影子,又使得在这片荒野之上,几乎没有任何人,敢正面对抗她,或是拒绝她提出来的条件。

    ??因着混乱而滋生出来的骑士团,在森森的血肉战车面前被轻易的绞碎。

    ??而一些野心家与信念坚定的狂信徒所率领的残留部族,也在那一支由战争恶魔亲自带领的军团面前绝望伏首。

    ??天时地利人和,还有着猩红高层次力量的加持,森森几乎像是玩游戏一样的,轻易在荒野之上,打造出了这一支无敌的军团。

    ??但是,基金会的触手,很快就伸到了荒野上。

    ??战争恶魔率领的军队,几乎毫无可能被人在正面战场击溃,除非来的是另外一个更强大的战争恶魔与更强大的军队。

    ??基金会当然没想过要通过两只军团的对抗方式来解决问题,于是他们派谴出了一些掌控着更高层次恶魔力量的超凡者,他们趁着乱象,加入了这支军团,森森有着旁人难以比似的勇气与意志,但是,她并没有那种事无巨细一一筛选调查的能力,魏卫也像是之前没有考虑过这点似的,没有给她安排一个擅长这种类型事务的助手,这就导致,森

    ??森在发觉了这支军团的理念,已经开始出现了无法扭转的偏差之时,她自己已经无力去改变了。

    ??有真理恶魔,混进了这支军团之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