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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章 (第3/106页)
这次是刚毅拦阻,“既不喜欢多嘴,就不要多嘴!” 沈喻氏连碰了两个钉子,咽口唾沫,闭紧了嘴。于是翁曾桂问道:“你儿子断气以后,是你替他换的衣服?” “是啊!我媳妇哭哭啼啼啥事也做不来,亲家母到底不好看女婿赤身露体,只好我做亲娘的动手。” “当时有没有看出来什么中毒的样子?” “仔细看过,没有。” “那么,以后怎么又要报官相验?” “啊呀,老爷,以后是以后,情形不对了呀!”沈媒婆指手画脚地说,“嘴里,鼻孔里,又是血,又是痰,脸色发青,老爷你想,换了你要不要起疑心?” “起疑心以后怎么样呢?” “我跟我亲家母两个人盘问我媳妇,她不承认,亲家母又帮着女儿骂我。一口气咽不落,而且尸首摆在那里,如果不报官相验,糊里糊涂下了棺材,叫我做娘的,怎么安得下心?” “报官是什么时候?” “十月十一大清早。” “有没有递状子?” “自然!”沈媒婆说,“打官司怎么好没有状子?” 问官反倒受了抢白。刚毅很不高兴,翁曾桂却很有涵养,付之一笑,接着问说:“你状子是怎么写的?” “说是我儿子死得不明不白,请县大老爷来相验。” “是不是说你儿子七窍流血?” “没有!没有!”沈媒婆连连摇头,“这怎么好瞎说?验出来不是七窍流血怎么办?” “你状子里不是说,盘问你媳妇,是听了杨乃武的话,下的毒?” “哪里有这话?老爷,你去看状子!” 沈媒婆初呈的诉状,就在卷中,翁曾桂早已看过,并无此语,只不过故意这样问一问而已。 “你的状子我早看过了。”翁曾桂仍然和颜悦色地,“告状除了状子以外,总还有口供,当时余杭县传你问过话没有?” “传过的。”沈媒婆答说,“验尸以后,传我问话,只问了一句,问我儿子服毒的毒药是哪里来的?” “你怎么回答?” “我说,我不跟儿子同住,毒药哪里来,我不知道。” “还有呢?还问了什么话?” “没有了。就问了这么一句。” “既然这样,余杭县报杭州府的公事,怎么说你曾经提到,你向你媳妇盘出杨乃武用毒药的情节,所以进状子报官相验?” “我怎么知道?那要问余杭县的刘大老爷。” 答语振振有词,又形成抢白,翁曾桂为之语塞。不过他秉性平和,不以为忤;而刚毅却看不下去了,悄悄写了张条子,摆在翁曾桂面前,要求由他来问。 翁曾桂微一颔首,向沈媒婆说:“刚老爷有话问你,你要说实话。”接着,将面前的案卷,向旁边移了一下。 刚毅的态度就不同了,摘下墨晶大眼镜,慢条斯理地先检沈媒婆的状子,跟余杭县初次申详杭州府的公文看了一看,方始开口。 “沈喻氏,你到底在公堂上说过没有,你向你儿媳妇盘问出杨乃武用毒药谋害你儿子的话?” “那——” 刚毅不容她迟疑,立即指破:“是在杭州府说过,是不是?” “是!”沈媒婆有些怯意了。 “为什么在余杭县不说,到杭州府说?你是真话,还是假话?” “是,是假话。” “为什么说假话?” 沈媒婆觉得很难回答,而看到刚毅咄咄逼人的气势,心存恐惧,平日一张利口,此时竟是只字不出,身子也不由得有些发抖了。 翁曾桂认为刚毅的这种态度,正就是造成犯人或证人诬供的由来。不过,在此堂而皇之的场合,不便公然劝阻,只好安慰沈媒婆。 “沈喻氏,”他说,“你不要怕,有话慢慢说。” “是,”有他这句话,沈媒婆才能略略安心,定定神想了一会儿答道,“我说假话,也是没奈何。杨秀才跟我媳妇受不过刑罚,自己都乱招了,我怕知府老爷也拿我上刑罚,所以信口胡说了一句。” 这个理由欠充分,但可以不必追究,只要能证实她这句话确是胡说就行了,所以刚毅再问一句:“你是说,你儿媳妇并没有跟你提到杨乃武给了毒药的话?” “是的。没有。” “你状子上又说,你儿媳妇‘素性轻狂’。这句话什么意思?” “家丑不可外扬,老爷,请你不要问了吧!” “我不问你的家丑,怎么能断你的家务?”刚毅说道,“这样一场人命官司,由县里打到京里,你还顾忌什么?” “是!” 沈媒婆便吞吞吐吐地谈平日风闻小白菜与杨乃武的暧昧,但都是“听说”,“别人这么在传”的话头,究竟有无奸情,并未确指。 这些情形,在问官只能作为参考,所以等沈媒婆说完,刚毅不再多问。看了看所有人证的供词,由葛品莲得病到报案的过程,大致已经明了,以下就要问报案以后的情形了。 “验尸的时候,你在不在场?” “在场。” “相验的情形,你是不是都看清楚了?” “看不大清楚。” “为什么呢?” “因为隔得远,而且乱哄哄的,一会儿县大老爷骂人,一会儿仵作跟沈二爷吵架——” “沈二爷?”刚毅急忙截住她的话问,“沈二爷是谁?” “是县衙门里的门丁。” “噢,是门丁!” 门丁为何与仵作吵架?显然地,是门丁在干预公事。刚毅对这一点新发现,相当兴奋,随即吩咐:沈